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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17:34:5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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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09〕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关工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摆上重要日程,把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之中,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重点整治没有正规设计、系统存在缺陷,井巷没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能行人的安全出口,顶板不稳固的采场没有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井下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通风系统、风质、风量、风速不符合规程要求,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通讯系统不到位、不可靠,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9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一面坡和伞檐开采、不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排土场排土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未建立排土场监测制度,排土场下游人员和重要设施受隐患威胁等5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尾矿库:要加大对危库、险库、病库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没有正规设计,超量排放储存尾矿、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无主管单位或监管单位不明确,危库未停产抢险、险库未在限定时间内消除险情、病库未按照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等7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重点对无井控设计,未配套防喷、节流压井管汇,钻开油气层前检查验收制度不落实,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措施不到位,井涌、溢流处理等防井喷措施不完善不落实,含硫油气井的地质及钻井工程设计、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井控装置、硫化氢探测报警、点火程序、点火器材配备等不达标不落实,油库群和地下储气库等重大危险源防火间距、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泄漏监测系统和防雷电防静电装置等不符合标准、措施不落实等7个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4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工作。要逐步将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加大推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力度,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并积极探索在落实相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鼓励措施,激励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等级。

  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重点围绕“设计建设合法,安全出口畅通,提升运输可靠,通风系统完善,水火防范到位,顶板边帮稳固,安全管理规范”7个方面,露天矿山要重点围绕“设计建设合法,开采工艺先进,排土有序规范,安全管理到位”4个方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尾矿库企业要重点围绕“建设规范,筑放合理,排洪可靠,监测有效,管理到位”5个方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石油企业要深化HSE管理体系建设,要在健全领导承诺制度,完善各类作业文件和程序文件,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落实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恶劣气象灾害措施,加强应急管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做更加深入的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

  三、积极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逐步提高企业机械化水平。要继续大力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在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应用,推广使用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工艺,推行非电起爆系统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积极推广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和井下避难所技术;鼓励采用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和引导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用,率先在三等以上尾矿库推行示范;加强安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推广视频系统、e安通等先进设备设施的应用。同时,要在地下矿山采空区监控、地压监测、通风系统完善、露天边坡监测与治理、安全先进采矿工艺研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政府部门及科研院所间的合作,通过联合攻关,早出成果,搞好转化与应用,提高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

  四、着力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分级监管机制。通过调查摸底,对各类企业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定安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创新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细化执法责任、执法内容和执法形式,实现联合执法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建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数据库,实现企业违法记录信息监管部门共享;通过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和部门间行政执法移交制度,让违法企业无藏身之地。

  三是创新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层层实行目标管理、领导干部安全述职和诫勉谈话、定期考评、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等做法,加强政绩业绩考核,促进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完善安全成本切块、设立安全专项基金等制度,确保安全投入渠道畅通、资金充足;通过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安全培训投入、安全科技投入、安全设施投入、隐患整改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性投入与企业自主投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五是创新事故查处机制。通过制定事故调查组工作规则,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调查组权威,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提高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成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审计署驻民政部审计特派员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救灾扶贫周转金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

审计署驻民政部审计特派员办公室


审计署驻民政部审计特派员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救灾扶贫周转金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
审计署驻民政部审计特派员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全国救灾扶贫周转金目前已达十多亿元。为了总结经验,加强管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和效益,经部领导同意,国家审计署批准,已将救灾扶贫周转金列为今年审计调查项目。除我们直接调查外,请你们也组织内审机构和农救处进行调查,共同完成此项任务。现将审计调查提纲附后,
请按照调查提纲中的要求进行审计调查。

附 关于救灾扶贫周转金的审计调查提纲
一、调查范围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选择二至三个县,每个县选择二至三个乡进行调查,了解所调查县、乡救灾扶贫周转金增减、投放、回收及年终结余的情况。
二、调查的具体内容
(一)这几年救灾扶贫周转金所发挥的作用和效果;
(二)投放的对象(如贫困户、经济实体等)是否符合规定;
(三)回收的情况及其采取的措施;
(四)具体解剖至1991年末未回收额,其中按合同或协议未到期的多少,已到期未收回的多少,已到期未收回的部分经过具体分析后,能收回、难收回、收不回的各多少,并认真分析形成的具体原因;
(五)救灾扶贫周转金的管理组织及制度是否健全。
三、调查方法
(一)调查人员亲自查阅被调查县、乡的扶贫周转金的帐册及有关资料,对帐册、报表及存款进行必要的核对;
(二)调查人员亲自深入到一些不同类型的扶贫户和扶贫经济实体进行实际考察,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反映;
(三)必要时可邀请一些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座谈,直接听取他们对救灾扶贫周转金的管理、使用的意见。
四、调查的几点要求
(一)各地在选择被调查县、乡时,要注意救灾扶贫周转金管理、使用好、中、差三种不同的类型;
(二)此项调查请安排在第二、三季度进行,十月底前写出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的审计调查报告,并抄报我们,一式二份;
(三)必要时,我们还将组织一些地区集中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性审计调查报告;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及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内审机构、农救处直接组织进行这项调查,不要层层布置。



1992年4月14日

卫生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卫办发〔201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文化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卫生部门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重要手段。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十二五”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卫生职业精神,积极宣传卫生工作取得的成就,及时通报突发事件信息,科学传播健康知识,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卫生工作;有利于展示卫生行业的新精神、新面貌、新风尚、新典型,激励卫生工作者发挥医改主力军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近年来,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工作体系、制度机制逐步建立,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突发事件风险沟通工作有效开展,典型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卫生行业形象不断得到改善,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逐步形成。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仍存在基础薄弱、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与卫生改革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与传播理念和方法的快速发展变化不相适应,与群众获取卫生信息和健康知识的需求有一定差距。

当前,经济快速转轨,社会深刻转型,医学模式加快转变,人民群众的健康知识需求越来越广泛,维护健康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及时化解矛盾的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随着信息化社会发展,以互联网为主要媒介的新兴媒体已经形成,信息传播和舆论形成的渠道更加多样,对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各级卫生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二、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围绕卫生中心工作,服务卫生改革发展,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传播效果,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宣传,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正面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振改革信心,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在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积极推动卫生新闻发布和卫生信息公开,促进卫生政策措施和健康知识的有效传播,增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遵循规律,与时俱进。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卫生工作规律,推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和传播手段创新,增强卫生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提高健康知识传播的准确性、可读性。

———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牢固树立“大卫生新闻宣传”理念,协调系统内部形成新闻宣传工作合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

三、着力推进卫生新闻宣传重点工作

(三)大力宣传卫生行业典型。

加强和改进正面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注重卫生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宣传,将典型宣传贯穿卫生整体工作。通过基层推荐、媒体报道、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从日常工作中挖掘典型,在行业内定期遴选重大典型。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典型,使典型可亲、可信、可学。紧密结合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文化建设等活动,大力开发和利用影视作品等多种文艺形式,推出更多优秀作品,加强卫生行业形象塑造。

(四)及时发布卫生新闻。

坚持归口管理,做好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专题政策解读等形式,及时发布卫生政策和措施,宣传卫生工作进展和成效。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应对。

(五)有效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及其苗头,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早研究对策,科学评估,采用适宜方式积极作出回应。及时跟踪重要卫生新闻的社会反应,及时开展与公众的沟通。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积极探索新媒体环境下的卫生舆情研判和处置工作。

(六)科学传播健康知识。

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加强与大众传媒的合作,结合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作宣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卫生日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传播相关健康知识。创新健康知识传播形式,有计划地树立一批卫生科普专家队伍,鼓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采用多种形式传播健康知识,科学介绍医学风险,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就医。

(七)深入开展卫生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卫生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结合起来,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以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为抓手,推动基层单位卫生政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能力建设。

(八)不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在系统内部,协调上下级新闻宣传机构和本单位内的不同职能部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系统外部,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整体宣传部署中;协调新闻媒体,围绕卫生新闻宣传目标和任务,开展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新闻宣传活动。

(九)不断提高与媒体打交道能力。

善待善用媒体,客观传递信息,提高自身公信力,实现合作共赢。建立与媒体沟通的工作机制,增强与媒体交往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争取主动权和话语权。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熟悉并有效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

(十)不断提高公共关系管理能力。

转变观念,树立“全员公关”意识,将加强公共关系管理作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信誉意识、形象意识和沟通意识,架起卫生部门与公众沟通理解信任的桥梁。提高议程设置能力,通过重大事件的有效处置,展示卫生部门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提高卫生行业的美誉度。

(十一)不断提高改革创新能力。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结合卫生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注意改进文风,用生动活泼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感人的故事,增强卫生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增强策划意识,结合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规律,建立健全策划机制,组建相对稳定的策划队伍,提高策划能力。

五、切实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与卫生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开展督导考核,层层落实,务求实效。健全一把手负总责、新闻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单位有效支持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体制,完善内部配合、外部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打造卫生新闻宣传一把手工程、全员工程和可持续工程。

(十三)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构建设。继续完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较大医疗卫生机构新闻发布工作,大力推进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液中心(血站)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积极探索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争取编制管理部门支持,建立专门归口管理卫生新闻宣传的工作机构。

(十四)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对新闻发言人、发布机构、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发布程序、发布权限等进行明确规定,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重点口径制作、媒体集中采访、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典型宣传、风险沟通等工作制度和规范,确保新闻宣传工作有章可循。

(十五)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选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熟悉全面工作的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卫生新闻宣传队伍培养,开展形式多样的能力培训活动,不断优化队伍素质、能力和结构。加大人员考核、交流和奖励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卫生新闻宣传队伍。

(十六)加大卫生新闻宣传经费投入。根据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同时,做好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十七)构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网络。构建主流媒体与卫生行业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综合并用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网络。结合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整合卫生新闻出版优质资源,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健康传媒建设成为卫生政策、卫生理论、卫生舆论、卫生知识和卫生文化传播的主阵地。适应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形势,建立卫生部门网站群,扩展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使网站成为满足公众诉求、凝聚行业力量的重要平台。把“12320”卫生热线工作纳入全国公共卫生体系、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发挥其在卫生政务公开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有效运用形式,依法规范互联网健康知识传播。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